她承认,这只血族的血液的确很美味,比起人类的血液,他的确是好选择。但她有其他路可走。

谁说血族必须和血族为伍?

她不能生活在阳光下,也能做个正当的夜间工作者,活在人类的圈子里。

“我吸食了你的血液,的确欠了你。但以自己为货物,去交换另一个人,对我和那个人是不公的,所以,换一个要求。”

男人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欧洲男人身高普遍高,这个吸血鬼得有近两米,对比起一米七的盛浅予,她显得格外娇小。

巴兹尔眼瞳的红色褪去,恢复成碧色。须臾,他道:“好啊,换一个要求。”

盛浅予等了几秒,等到对方道:“换……你去阳光下站半个小时。”

“嗯?现在是白天?”

“对。”

“好。”

虽然一顿鸭脖的代价有点大,但也比欠着强。她拉开落地窗帘,一阵强烈的光线射入室内。

巴兹尔大披风盖住整个头部,只露出一双碧眼,看着她走到阳台上,沐浴在阳光中。

血族是不能见光的,但血统越纯,越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阳光下,让其他人看不出端倪。

低级血族,控制不住自己意识,泛滥吸食人类血液,被其他血族能轻易操控不说,在阳光下也不能超过一个小时,且,会遭受分裂之苦。用人类的感触来讲,与五马分尸没差别。

巴兹尔亲眼看着那个女人,白皙的皮肤像是燃烧的纸屑,一片片地化作灰烬,在光辉中飞舞、飘散,最终落地,消匿。

那张完美的东方面孔,没有痛苦到狰狞,只是眉头轻蹙,望着地面消失的部分皮肤,不知在想什么。

她……

究竟是痛,还是不痛?

半个小时后。

盛浅予人不人,鬼不鬼地回到卧室,直逼他的视线:“现在,我可以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