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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前认为秦觅州对她是见色起意,后来也这么认为,毕竟两人没有过多的交往和联系,但是一份见色起意的感情,真能让他维持这么长久对她的热情?

还是说一直没有得到,所以他不甘心?叶绯不知道,但她是一个很怕背负过多人情的人,她会觉得还不了。

她不想再深想下去,叶绯避开他的眼神,点头,“我本来就没有准备答应他们。”

现在不是牺牲一个人就可以实现和平的事情,更不是她逞强当圣母的时候,这些长期被虫族打压的星际人脑子不清醒,她可是很清醒,把她交给虫族,对现状没有帮助,她站出来这种牺牲一点也没有必要。

其实,白天许上将带人来逼她,她站出来时已经想好了退路,她就没想过要束手就擒、乖乖被送给虫族。

正如她尊重其他人的生命,同样地也珍惜自己的生命,她很清楚她要是出事,她的家人会伤心。

从前没有家人的时候,她会爱自己,现在,有了家人她更应该爱自己,所以她积极地参与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心虚或者是处于舆论中心,而是她真心想要破解这个局面。

她不喜欢战争。

叶绯把目光落在刚刚做的几份实验结果上。

为了实验自己身体里藏着什么秘密,她想到的就是把从前也吞过水晶的秦觅州一起叫过来实验,她给两人都放了血,按照不同的比例调和,甚至试着用精神力去激发血液里的力量,不知是方法不对还是她想多了,总之一点反应也没有。

沮丧之余,叶绯不免想到,之前秦觅州曾经在自己想要划血制造传送图案材料时,给她滴了不少的血,当时两人的血曾经和在了一起……是啊,那时候两人血液曾经混和过,如果要有什么反应,早应该有反应了。

这么想着,叶绯却又感到疑惑,不对——

当时两人血液搅在一起,做出来的那份传送图案效果特别好,不止绽放的光芒更甚,事实证明,传送图案维持的时间特别久,要知道她和顾炀的血混在一起制作传送图案,效果可没这么好,这难道不足以说明他们体内都蕴含着某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