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事有利有弊, 牛恩久这种工作作风, 必然会让一部分人感到憋屈。
比如,铤而走险倒卖国有资产的何大力, 又比如其他副厂长。
所以, 当叶满枝提出在厂里试行《鞍钢宪法》的时候, 并没有遭到其他副厂长的强烈反对。
陈谦甚至还明确表示了支持。
一场227大火案, 让他这个分管生产的副厂长被上级连罚三次。
要是再闹出一次重大事故,他就可以直接卷铺盖走人了!
《鞍钢宪法》未必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但是最起码能给牛恩久的一言堂打点折扣。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叶满枝刚在厂里站稳脚跟, 并不想与牛恩久撕破脸, 所以在介绍《鞍钢宪法》的时候, 她没在工人参加管理的事情上说太多, 只道:“我最近去罐头车间比较勤, 不少工人向我反应, 厂里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合理。”
“前几天二车间那边有一盏电灯坏了,需要重新安装。但是从申请到安装, 居然要经过十四道手续!安装一个灯泡,不但需要车间主任签字,需要后勤签字, 还需要我这个包干副厂长签字,需要分管设备的蒋厂长签字,最后还需要牛厂长签字。”
“不但车间工人跑断腿,厂领导也无法提高工作效率。我每天至少要拿出两个小时的时间,给各种申请签字。我以前是给夏厅当秘书的,来了咱们厂以后,每天要签的字,比夏厅还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