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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直接在京城掀起了轩然大波。

事关子嗣血脉延续,哪里能够容人忽视?

“什么两千年前就有祖先提出同姓不婚?”

“这小报说得有道理,汉朝之前是女称姓,男称氏,跟现在的姓氏是两码事,不能因为女子外嫁,就当她的血脉不是近亲!”

“原来同姓不婚是这个意思,古时候的同姓其实是指血缘相近的男女,跟现在不是一回事呀!”

“所以表亲成亲不是亲上加亲,而是血脉回流很难生下孩子?”

“小报纸上不也说有幸运儿会生下极聪明的孩子吗?”

“我婆娘还想帮我儿子聘请她娘家的侄女,这回得告诉她想都别想,我王家子嗣可不能断在她手里!”

“我邻居于大嫂总是骂她儿媳妇是不生蛋的母鸡,我还想着是亲戚关系怎么骂那么狠,原来不是她儿媳妇不能生,是她儿媳没法跟她儿子生!”

小报这篇文章直接在京师放了一记响雷,不知多少夫妻无声垂泪,也不知有多少夫妻怒目相对。

“放屁!同姓不婚是这个意思吗?”

有看到文章的卫道士怒目而视,纷纷撸起袖子拿起笔准备开喷。

朝廷这边也麻爪了。

因为朝廷律法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

要真是古人同姓不婚和现在的不是一个意思,那就意味着这条律法得删去。

最重要的还是对民间造成的动荡,万一修改律法,得有多少夫妻关系破裂?

这日御门听政,刑部尚书率先上奏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