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就是顾扬甘愿为了沈曼,做伪证原因。
陆正国的战友,虽然就在这附近的大队,但是还是有些距离。
他从县城出发,如果在遇到牛车的情况下,倒是能省不少的时间,但如果遇不到牛车,他就只能带着一大包东西,走路去那个大队。
这一去,少则一两天,多则三四天。
沈曼再次醒来的时候,屋内只有她一个人,陆正国早早就走了。
她穿衣下床,刚走到梳妆台前坐下,准备梳头发,却发现梳妆台上,放着一块镶嵌着碎钻的女士手表,手表下面还压了十张大团结。
沈曼愣了一下,瞬间猜到了是昨天陆正国买的那块手表,当时她没要,没想到那人走之前,又将这块手表放在了这里。
至于这一百块钱,是给陆红梅买工作的钱。
沈曼将钱收下,看了眼这块手表,不得不说,看起来还挺精致漂亮的。
她想了想,还是将这块表,戴在了自己的手上。
打量了一番,居然还挺合适的。
既然如此,那就戴上吧。
大不了,以后每个月发工资了,她都留出一部分还给陆正国,就当作是提前消费了。
沈曼从房内出来,正好碰见了刚起床的张凤霞。
张凤霞愣了愣,随后跟个没事人一样,跟她打招呼,“弟妹,你醒了,今天是我做饭,我也是刚起,你应该要等一会儿了。”
沈曼淡淡一笑,“没事,我这几天不上班,大嫂你慢慢做,我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