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卫国挠挠后脑,有些丧气,“我是她的发小。”

听见这话,闫云风不着痕迹地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青年,一身崭新却没有徽章的陆军军装,看来又是一个二代。

皮肤偏黑、五官端正,但气质还很青涩,明显是个不谙世事又刚通情事的毛头小子,闫云风的眼里闪过一丝轻蔑,态度却更加友善起来,“好的,我会替你转交的。”

“那就多谢你了。”方卫国又看了眼食堂,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回程路上也一直没精打采的。

“方卫国,你在这儿干啥呢?”方盛亮刚下车就差点被人撞倒,抬眼一看发现是自家傻儿子,气不打一处来,“骑车不带眼睛的吗?”

“爸。”方卫国恹恹地把车停在楼下,脸上的丧气都快溢出来,“欢欢还在生气。”

方盛亮一看儿子的样子就知道肯定和沈意欢有关,自家儿子从见到沈意欢开始,就成了人小姑娘的跟屁虫,喜怒哀乐也都围着人转。

小时候还没什么,前年不知怎么忽然通了点窍,自此家里就再没安生过。儿子满心满眼都是沈意欢、恨不得去给人当马前兵,妻子杨兰既心疼又恨其不争,难免迁怒。

上半年征兵,方卫国明明过了初审却因着要离开首都死活不肯走,杨兰气得头昏,就追到沈家把蒋佩群阴阳怪气了一顿。

正好沈意欢就在楼上,听了个正着,也气得不行,不仅再不肯来他家,也不肯再搭理方卫国。

方盛亮自然明白这是儿子一厢情愿,但无论怎么劝妻子都不肯服软,儿子也打死不肯放弃,左右为难,干脆不管,此时便也选择继续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