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书朗吃得比她多多了,可他是男的,代谢更高,季书朗又喜欢打篮球,几乎天天运动。

季书朗揪了揪她脸上新长出来的软肉:“你现在也不胖,小孩子肉呼呼的多可爱啊,以前豆芽菜似的风一吹就倒了。”

季疏缈苦着一张脸:“哥你带我打球呗。”

兄妹俩聊着天往家的方向走。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居然提出这种要求,以前拉你出门运动你都不肯的。”

季疏缈摸摸鼻子:“是该运动一下了嘛。”

体重是次要的,如今野心越长越大,没点强健的体魄怎么装得下?

但事实证明,就算重生了一回,季疏缈浑身上下的细胞也没一个擅长体育的。

投出去的篮球又一次连篮板都没碰着,两条胳膊都累得抬不起来的季疏缈一屁股坐在地上,撇着嘴要哭不哭。

季书朗捡回篮球,好笑地揉了揉她的脑袋:“看来该死的篮球不适合你,我们想想别的运动。”

跑步?季疏缈最讨厌了。

乒乓球?季疏缈擅长拿肚子撞球桌。

羽毛球?季疏缈上一世大学体育选了羽毛球,半年下来连标准发球都不会。

游泳?不要,那公用的水池多脏啊。

排球也不行,那双手遭不住摧残……

季疏缈哼唧了一会儿,噘了噘嘴说:“你去打球吧,我坐一会儿就回家,那边你朋友都叫你好几次了。”

旁边场地的少年一直往这边看,他是季书朗在小区里打球认识的朋友,叫罗一弦,也在附中上学,和季书朗同级不同班。

季书朗这次没再推辞,把篮球塞她怀里让她带回去,跑去朋友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