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我不想跟我丈夫离婚。”
作为重生已经活过一辈子的人,陆娇娇还是懂点法律的。
她小声辩解:“我跟我丈夫是夫妻矛盾,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虽然对不起我,我不想让他判刑坐牢。”
妇联的人都气笑了。
被打坏子宫致使不能怀上身孕,还被打爆头住过半个月医院,还一日夫妻百日恩呢?
也的确这件事情,如果当事人不讲究,那只能定义为家庭纠纷。
妇联的同志怒其不争:“你的意思是不追究了?”
“不追究了!”
陆娇娇要求:“但是想让他写个保证书,如果以后他还这么干,你们再把他抓起来。”
想让他们抓人就抓人,不想追究又不追究。
当他们公安妇联是什么?
得了!
能登报纸的典型案例又没了。
还以为这个陆娇娇是个有勇气,觉醒了女性意识的人。
结果给他们临时来个反水。
妇联的人冷笑:“陆娇娇同志,你别反悔。”
“我不后悔,我的诉求是,让尹志和写保证书,保证他不再打我,让他保证不跟我离婚……”
他们妇联都做到这个份上,甚至连替她找个工作的打算都有。
她自已支棱不起来,非要当家务事处理。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当事人不追究,只能定义为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