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如英道:“这事儿看缘分,不是谁都像赵叔刘婶儿这么合眼缘的。”
众人大笑,崔如英先动了筷子。
赵掌柜也夹了一口红烧肉,这红烧肉看着就行,肉皮透亮,颜色红润,皮和瘦肉之间的肥肉已经烧透了,入口之后肥而不腻,瘦肉软烂,味道微甜,却不腻人。真是半点都不比他在饭馆吃的味道差。
绝妙绝妙,再来一口米饭,香得赵掌柜连眼睛都眯起来了。
好手艺好手艺/
二丫也是先吃的红烧肉,她好久没吃,最想这个,不然也不会在崔如英让她点菜的时候说这个。
而崔如英先舀了一勺肉末豆腐,这个炖的久,极其入味,原本白嫩的豆腐穿了褐色的衣裳,歪歪咧咧,肉末就躺在上面。
勾了芡,显得黏糊,豆腐入嘴即化,肉末味道香浓,拌到米饭里能下一大口饭。
崔如英是不缺肉吃,所以更偏爱肉末豆腐和金钱蛋这三个菜。
刘婶儿第一筷子没好意思夹红烧肉,而是夹了个金钱蛋,她其实夹之前没看出来这是什么,吃到嘴里才惊觉好像是鸡蛋。外面酥酥,鸡蛋黄沙沙的,到嘴里那香辣味直冲喉咙,鸡蛋被油煎过,和平日吃的很不一样,这哪里是鸡蛋呀,鸡蛋竟然还能这样做,真好吃。
糖醋味儿的也好吃,跟那回崔如英给拿的糖醋排骨的味道像。刘婶儿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这个菜的,鸡蛋煮着吃炒着吃蒸着吃,还能这样。
再吃红烧肉,好吃是好吃,可吃过一次,总觉得没有金钱蛋来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