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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户之间的奴仆多有跟着主子姓的,有的甚至还以此为荣。书童叫程山,又是女子家里的仆从,说明女子姓程。

小孩也姓程,就更加证明了这一点,沈修文应当是入赘到了程家。

以沈修文家的经济条件,有可能供他读书,但是没可能给他买下人。应当是他入赘到了程家之后,程家就从自己家的下人中拨了一个给沈修文。

简若宁猜想,故事应该是这样的。沈修文出生在一个小村子里,父母有闲钱供他认几个字,却没本事供他继续读书。

十几岁的男孩子,已经是家里的劳动力了,要出去做工挣钱,回村子还要侍弄农田,十分辛苦。

看沈修文的手,只有常年握笔处有些许茧子,可却完全不同于庄稼汉的宽大、粗糙、黝黑,也没有耕作出的老茧,证明沈修文应当没有种过田。

应该就是这个时候,沈修文碰到了程家女儿,程家有钱,说不定还是乡里或者县里的大户。

沈修文容貌俊美,又是读书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儿心动了。只是那名女子说不定是程家的独生女儿,父母早就决定好要招婿继承家产。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入赘。

沈修文是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读书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县就更是了。

程家人说不定很满意沈修文这个人选,而沈修文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样,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天吃饭,一年的辛苦也不过换十几两银子的农民,就答应了成为赘婿。

之后就是程家供他读书,吃穿,考试,几乎包圆了他生活中的一切开销,他也跟程家女儿成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