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未取者,不能考第二场,文字较差者被淘汰,至末易能录取人数甚少,为录取秀才名额的二倍。
————
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题目、诗、文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全卷不得多于七百字。
第二场为招覆,亦名初覆。试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不得误写添改,
第三场称再覆,试四书文或经文一篇,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前场「圣谕广训」首二句。
第四五场连覆,经文、诗赋、经文,姘文。
定制学署教官不准阅卷,以防作弊。
每场限当日交卷,不给烛。
考生完卷,分批开放龙门出场,谓之「放排」
————
县试虽然分为五场,除了第一次是正场,过了就可以去参加府试,剩下四场都是排名次。
末场考完,即将自第一场起当取考生,全数拆开弥封,用姓名发案,称之「长案」。
取列第一名者,曰「县案首」,
考取前十名者,为「县前十」,为一项荣誉,至府考时,需提坐堂号。
张榜之日,贡院前早已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人群如同潮水般涌动,将这片区域挤得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