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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云是镇上丝绸庄的小哥儿,今年才入了金哥的坑,找到了组织之后却发现大多数人都比自己大些,有了家庭无暇顾及这边。要是金哥不再出书,他绝对是最伤心的那一个。

柳如言道:“月哥儿的运气真好,一年前也只有你收到了金哥的来信。”

闻言,季清月骄傲的仰头。

“那是因为我月复一月坚持给他写信,看得多了,想必是对我的妈名字熟悉。”

“每月都写信?”有人惊道:“你的夫君还真是大方开明,要是我家那个知道我每月给其他男子写信,定然会勃然大怒。”

季清月想了想,说道:“我夫君一开始时是不太乐意,我们开诚布公谈过之后,他就不在意了。”

“儿女双全,夫君上进,宽容开明,月哥儿你真是太令人羡慕了。”

季清月微微一笑:“个人有个人的福气,最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

柳如言道:“月哥儿说得对!”

话匣子一打开,众人之间的距离顿时就缩小了,聊到酣处,便想让季清月回家去把金哥的回信拿出来给他们看看。

虽然他们整天在看金哥写的书,却都是书店统一印制的,从未见过他的亲笔。

正好金哥第一次写给季清月的信就存放在十方镇的家中,季清月也想满足他们,便同意了。

饭吃足了,一行人便一同去往季清月家里。

都知道袁铭发达了,高中状元在京城做官,也想借此机会近距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