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这一走都不会再回来了,让他收拾收拾吧,最好带点能用的,我们现在得推着几百斤的生肉走到洞庭镇,时间肯定不会短,食物要有吧?万一在外面过夜,被子要有吧?”
“被子?”方煜不敢苟同,“大哥,你都说了几百斤生肉了还拿被子干嘛?我们三个齐心协力走快点,再慢也不会在外面过夜啊。”
叶萧然还想反驳两句,就被他打断了,“赶紧进去睡觉,明天睡醒就出发,晚上一定能到,别想着带被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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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落晖就醒了,他看到叶萧然和方煜还没醒,就悄悄地坐了起来。
要带的东西基本收拾好了,他得煮最后一顿早饭和路上吃的馒头。
他准备把珍藏的蛇蛋也拿出来煮了。
一切弄好以后,天已经开始放亮,一缕明媚的阳光透过破旧的窗子映照了进来。
方煜也醒了,他坐起来就看到少年稚嫩又帅气的侧脸,在一圈金色的晕染下,显得格外好看。
他不由自主地感叹着,年轻就是好啊。
想当年他的十八岁,也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阳光大男孩。
现在虽然也才25岁,但感觉已经过了好多年好多年,那颗心仿佛早已刻上了岁月的痕迹。
不知道在这里生活二十年,会不会连外貌也刻上岁月的痕迹呢?
好像以前是谁给他说过这事来着?
如果任务长达几十年,那身体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是谁说的来着?他简直想不起来了。
这记性真是越来越差。
得去问问那只小黑猫。
方煜翻身下了床往外面走去。
“方哥,你不吃饭啊?”落晖在后面喊。
“你叫叶哥起来,我去拉个屎,马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