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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那些狼就出现在了视野里。因天色渐暗,衬得它们的眼睛炯炯,莹莹泛着绿光。

狼不会爬树,但这群狼来得太快,四人已经没有机会逃到树上去了。

它们的速度比狮子快很多,如闪电一般向着四块人形肉排飞冲过来,带起沙沙的风声。

“快跑!”

哪怕明知是无谓的挣扎,达尔文仍旧拉住宋安安,与爱因斯坦和达芬奇分头狂奔。

但狼群的速度实在太快!

短短几秒,它们就追了上来。毛茸茸的狼毛触碰到宋安安的皮肤,尖利的狼牙在昏暗的暮色中泛着阴森的白光。

既然逃不了,不如背水一战!

宋安安猛地转过身。

哎?

宋安安不可思议地停住脚步。

怎么回事?

那些狼呼啦啦的,顷刻间便越过了她,跑得干干净净。

“它们这是,赶着去干别的大事,对吃我们没兴趣?”宋安安迟疑地说。

一次死里逃生是运气,两次死里逃生,这是主角光环了吧?

难不成她是天命之女?

穿越十年,宋安安第一次感受到了穿越大神对她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