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一大早死党刘艳红就上门来骚扰了。
“采月,陪我逛街去!”
“不想去。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才更要逛呢!女人血拼完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好说歹说生拉活拽刘艳红还是把周采月拖出了家门,拖进了她的车里。
刘艳红是她高中时的同学,两人高中三年几乎是形影不离。
车子一如刘艳红火暴的性格一般一路狂飚着就朝中心区购物中心开去。路过一条街时难受得差点想吐的周采月透过车窗看到了一点让她忍不住激动的小情况:“艳红,停车!”
一下车周采月就一个转身笔直向前地朝着身后走去。刘艳红快跑两步追上了她,然后就看到了一幅令人心酸的景像。
两个城管正把一个小摊上的水果往一个袋子里装,看样子是要没收。一个脸色蜡黄的女人想去争抢,却被其中一个男人猛地踹了一脚跌坐在地上。
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女孩见母亲被踹“哇”一声就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用童稚的声音大声说着“不要打我妈妈,不要打我妈妈。你们是坏人!”
周围的人有摇头的,有叹气的,也有小声谴责城管的,只是没有人敢出来阻止城管的行为。
周采月鼻子有些酸,她最知道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独自生活的辛酸。
她走出了人群,将小女孩从地上扶了起来。在周采月身后,刘艳红也从人群中窜了出来,冲着两个城管就开始骂起来:“你们两个还算是男人吗?这么欺负无依无靠的女人和孩子,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城管见有人出来管闲事了,放下手里的水果,就朝刘艳红靠了过来。
“我们这是在阻止违法活动,怎么你想要阻拦我们执法?”
“你们这是拿着鸡毛当令件。你们执的是什么法?法律告诉你们可以欺负弱小吗?法律告诉你们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吗?就算她们在这里摆摊不合法,你劝她们离开不就可以了吗?犯不着拿别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