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南城偶遇

倾国弃妃 客官白马 2044 字 2024-10-09

辰岂歌缓步的走了过来,慢慢端起桌上的一壶酒,那个强盗正要伸手来摸辰岂歌的手,辰岂歌忽然将壶里的酒给全部倒在了强盗的头上!

“啪--”的一声酒壶砸碎在地上。

“你这个死女人,居然敢侵犯老子?!”那强盗操起桌上的大刀就要向辰岂歌砍来。

辰岂歌淡定自若,笑容浅淡,“懒得跟你这种人嚼舌根!”他正要下杀手,一只螺旋飞镖飞过来,卡在强盗的喉咙上,血都没有流一滴,倒下死了……

众人都往楼梯上的人望去,本华一脸自在必得的表情。

“你你、你居然是个男人?!兄弟们都给我上!”另一个头大一点的强盗带头说道。

辰岂歌将红色衣服一扔,“简直就是自不量力!”辰岂歌捡起地上的一把大刀,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些个人给解决了,一些鲜红的血滴溅在了他的脸上,他眼神锋利。毫不含糊,周遭的客人全都呼啦一声跑完了。

本叔拍了拍手,“这些人死有余辜!”随后他默默的走了过来,将地上被辰岂歌撕破了的红色女装给默默的捡了起来,他眸色很沉,自言自语道。“这是她的衣服,我珍藏了这么多年,可如今……”

辰岂歌不懂他在说什么,可是苕华懂,估计这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子的衣服吧,而且还当个宝贝,自己占用他的马车不说,还毁了别人的宝贝衣服,敢情怎么说也是自己的错啊,苕华咳嗽了一声,立马走到本叔的面前,将他手里的红色裙子给抢到手中,再往身后一塞,“本华大叔,你的衣服还好吧,回头我给你补补,嘿嘿!”

“不用了,一件女人的衣服而已。我又不穿。”本华的面部轻轻抽搐着,尴尬的说着。

苕华再看看辰岂歌的表情,竟露出一点点笑意,但是还有血渍粘在他的脸上,苕华看看躺了一地的强盗的尸体,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哎,自作孽,苕华从怀里掏出一张干净的手帕,默默的替辰岂歌擦去,二人目光似火交融,惹得一旁的成军都看不下了,成军笑道,“既然人都到齐了,大家就一起聚聚吧!”

成军手一拍就有小二端来很多饭菜,立马也有人来清理现场的混乱,将店门关上了,挂了个“今日谢绝”的牌子,不接受其他的客人。

苕华在这次的小

聚会交谈中,才知道原来本华原来的名字叫本华叔,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才改了名字,去了一个“叔”字,在座的人也没有提起。

他是前一个月才住到这个成军驿馆的,与老板娘成军成了好朋友,虽说二人以朋友相待。可是只要是个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成军是喜欢本华的,可是本华这个人好像比较闷骚,他的心事是一般人看不透的,包括苕华这种善于洞悉人心的都看不太透。

老板娘说自己小时候老爹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军人,于是就取名叫成军,可是她从小就偏爱红妆……父母去世后就在这里开了家驿馆,以维持生计……

有一个这么温柔的老板娘,还有这么美味的饭菜,苕华还想多留一天的,可是辰岂歌一直坚持明日就启程。

翌日。

苕华与辰岂歌要与老板娘道别了,只见本华背着个行囊也走了出来。他破天荒的刮了胡子,干净爽朗,整个人感觉都年轻了十岁,他大步跨过来说道,“公子,溟海路途遥远,穷凶恶极,让我护送你们吧?!”

没等辰岂歌回答,成军先说道,“这么快就走了?!”

“不快了,都一个月了!”遇到了自己要等的人,当然是要走的。

辰岂歌明白他的意图,本华这个人算是一名正直的英雄好汉,有他在身边,能力可敌子琳和采蝶两个人,以后自己要是还有什么危险,总是要有个人来保护苕华的,留下本华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

“那就这样吧”辰岂歌对本华回道。转而又递给成军一封信,上面写着“子琳”二字,“老板娘,若是信上之人问起我们的下落,还请您将这封信转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