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面对的正是那很美好的两个字

易千森哎了声,和她一起回到厨房。

密闭的空间里果然还留着油辣子的香气,好闻,却呛喉。他捂住口鼻,微微咳嗽了下。莫赴晚回过头,一脸的“我就知道叫你出去是没错的”了然。

不做理睬,他笔直走向电饭煲。

不就是下厨房么,多来几次还不能混个面熟?

盛了两碗饭,砂锅里咕噜咕噜炖着鸡,吸了口在胃里,已有几分饱了。

身后却没人跟上来。

拿了筷子,易千森看她还在切豆腐,扬声问,“还有菜?”

“最后一个了。”

并不觉得一菜一汤能喂饱这位少爷。

最后端着麻婆豆腐出来,易千森正坐着等她,饭和菜一个没动。

“不吃就凉了啊。”她有些埋怨。

“等你。”易千森接过了烫手的碟子,“吃吧。”

她抬眼看了下对面的男人,脚踝微动,忍不住在他小腿踢了一记。

还真会卖乖。

往嘴里塞着东西,易千森发呆,想着看起来俏生生的一个人,是怎么精通这些菜品的,还很好吃。

莫赴晚掐着时间,去把鸡汤端出来。

她放弃了碗里被浸得油汪汪的白米饭,开始喝汤,一丝不苟地吃着山药和海带,半碗汤下去,开始吃鸡肉。肉质很紧,也没被熬老,很清香。

“今天晚上,要不要去看演唱会?”

易千森问她,手边放着手机,屏幕还亮着的,是一个聊天界面。

她想了想自己心里对演唱会的定义。

就是那种万人一起摇着荧光棒合唱的活动,很嘈杂,倒也很浪漫。被许多人列为人生必做一次的事情。很可惜,她还没体验过。

心里就有了计较,继续扒,“谁的啊??”

“叶谦的。”

是那个红了三十多年的男人啊。莫赴晚对他还挺有印象的。就点了点头,“好。”

“真的要去?”

怀疑的目光在她冷淡的脸上转了转,觉得这种事和她的气质不太符。

放下了筷子,莫赴晚将笑不笑的,只说了两个字,“洗碗。”

易千森顿了下。明白她这是不想重复第二次,心里慢慢明晰地欢喜起来。转而又皱起了眉,洗碗可以算是他人生中最讨厌的事情之一。

眼神就恍惚地飘去了那个弯腰寻遥控器的女人身上。

秋天的太阳也不小,漏过窗户的玻璃,渡在她身上,说不出来的感觉。一眼看不够。

算了,折腰一次。

下次记得去买洗碗机。

晚上八点。

两人准时出现在市体育馆。

叶谦退出娱乐圈之前的最后一次巡回演唱会,人山人海。

易千森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牵住了莫赴晚的手。

两人还很意外地撞了衣裳的颜色。从家里出来的一路上,他的笑就没下去过。小虎牙快闪瞎莫赴晚的眼。

她不拆穿,安静跟在他身后。因为拥挤还是下意识地皱起了眉。这种和陌生人紧密的身体接触,实在不能立马接受。

到了区4排,寻到了门票上的位置,安静坐好。

莫赴晚把荧光棒扔给了易千森,开始养神。

周围的观众年龄层次差别太大,恰好他们身边是一群看起来不过十七八的小女孩,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他们的老男神。

出于无聊,她听了几句,忍不住弯起了双眼。

被易千森抓住了手,捏了捏掌心。视线又顺理成章转到了他身上,“怎么了?”

“你知道,叶谦演唱会有个传统吗?”

“不知道。”她很干脆反驳。人生第一次看演唱会就贡献给这位少爷了,还能奢求她知道些什么行家规矩。

易千森眼里浮起了点狭促,很快消失。他点点头,不打算提起自己起的话茬,“等会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