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时起,她哥哥就像是为了实践他的诺言一般,拼了命的努力,从被星探发现之日起以一个不入流的明星一路成为演艺圈的重量级人物,她的生活越来越好,她的依靠越来越强大,她和哥哥的资产也越来越多,他们成功进入了上流社会,甚至成了不少人巴结讨好的对象,她差点就忘了——他们还是孤儿时的那段艰辛的日子。
她想,不管她表面上再过高贵骄傲,其实,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的还是低入尘埃的血,啊,她想起来,她小时候还曾和她哥哥联合起来偷过楼下那个小卖部的面包吃。
那个小卖部的老板娘是个挺着一个水桶腰的中年妇女,有着一头发黄的泡面头,年老珠黄,却总是打扮得很妖艳,时常涂抹着颜色鲜艳的口红,拿着一把古铜镜子在照来照去,那个老板娘很讨厌他们,长相讨喜的他们,在这个女人手里从来都讨不来一分的同情。
后来有一天,这个老板娘突然把自己的小卖部给砸了,把很多好吃的都扔在了胡同里,很多孩子上前一哄抢,她和哥哥也抢了不少,出乎意料的,那个老板娘没有阻止他们,在他们又惊又喜的目光中,失魂落魄走出了胡同,那一天,她没有再穿花里花哨的衣服,也没有再抹口红,手中的古铜镜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出了他们的视野。
再后来,那老板娘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听周围的大人们说,那一天,她是跑去跳湖了,纵身一跃,湖水很深,很急,连尸体都没捞着,最后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回来接收了那老板娘的铺子,将铺子关掉后专卖给其他人了。
她和哥哥都小,完全想不明白,衣食无忧的老板娘怎么会这么想不开,唯一遗憾的是,他们再也不能偷那老板娘的面包吃了。
华毓秀也不明白怎么会想起这快要被记忆尘封起来的事情,但有一点,她的思绪却渐渐清晰了,她和哥哥每次都能那么顺利的偷到面包,或许都是被那老板娘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纵容的,那小卖铺就那么小,怎么可能不被发现呢,只是,她和哥哥从来都不知道,每次拿到面包后就偷偷的躲在角落里,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笑着说那老板娘是个蠢货。
那个尖酸刻薄喜欢涂口红的老板娘消失不见了,人们渐渐地也把她遗忘了,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在现代的她死后,她哥哥朋友们或许一开始会悲痛会想念,但是随着岁月流逝,终究会把她慢慢遗忘在脑后吧。
华毓秀这个人,只存在于如今这个世界了,所以,她要活着更加有价值,更加的畅快,更加的尊贵,不就是条火红毯子吗,她就是踩两下又怎么了。
秦天契刚想驾车,忽然听到马车里发出了“咚咚”的声响,他生怕发生什么意外,连忙掀开帘子一看,就见那一直看起来很文静的女子,正凶神恶煞的踩着那火狐毯子,听到动静,她抬眼一看,正巧两人四目相撞。
“刚车里有只蟑螂。”华毓秀停下动作,整理了下衣衫,平静的说道:“被它跑了,没事了。”
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