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孩子

过了很久,也不知道他拿着我的手机在搞什么,递给我的时候问了句,“你吃饭了么?”

我点头的同时猜到了他应该还没吃,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

我披着他的外套和他一起走了出去。

他外套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尼古丁味混合着香水味,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霸道的闯进我的呼吸里,让我满腔都是他的气息。

时隔两年,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因为一件外套而引发的风波,从那时候起,金慕渊这三个字就像是烙铁烫进了心底。

医院附近都是些小餐馆,我们随便进了家川菜馆,靠窗而坐。

他极少在我面前抽烟,他叼着烟的姿态慵懒闲适,抖烟蒂的

动作也优雅流畅。

唯有他的眼睛,像蒙了雾一样,看不清。

“有事要说?”

总觉得出来吃饭是假,有事跟我说才是真。

正好,我希望就那天秦安雅结婚典礼的事情,一并说了,也好解决掉心头的不堪。

听到我开口问,他把烟掐掉,定定的看着我。

“苏燃,你两年前流掉的孩子是谁的?”

砰!

“啊!小心!”刚端着菜过来的服务员被我突然站起来的举动吓得盘子脱了手。

刺耳的碎瓷声摔进耳膜,地上一片狼藉,服务员连忙道歉,找了人来拖地。

我气的浑身发抖,死死咬着牙,看着眼前的男人轻描淡写的问,“是肖全的?”

我以为,两年前,我们就该熟悉彼此,却不料,他只是熟悉如何伤我,如何伤我更彻底。

我端起桌上的冰水朝他脸上泼了过去。

之所以能和柳小夏,林欢成为三个火枪手,是因为我们都是嚣张跋扈自带火药的人。

两年前的我性格跋扈,胆大妄为。可认识他那一个月,父亲出事,加上我被绑架之后对他又爱又怕,短短一个月把自己的棱角彻底磨平,从不敢惹他生气。

现在,这一杯冰水,泼的好像是我自己,让我比两年前还要清醒。如果可以,我真想打他一顿!

在我转身要走时,他突然捏住我的胳膊,力道大的我几乎下一秒就要崩溃的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