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哥哥一直往戈登哥哥怀里钻€€,他是不是很冷呀?”
“戈登哥哥怀里好舒服的,还很暖!漂亮哥哥一定很喜欢才会一直往戈登哥哥怀里钻!”
“可是不是小孩子才会要抱抱吗?漂亮哥哥这么高这么大也喜欢被抱抱吗?”
“谁不喜欢抱抱,你不喜欢?”
“我、我喜欢。”
“那不就是了,漂亮哥哥只不过是比我们高一点大一点,我们是小孩子,他是大孩子,大孩子也能有抱抱!”
“我看见戈登哥哥耳朵红了,他一直抱着漂亮哥哥不松手,是不是舍不得?”
八卦是天性,小虫崽们在熟悉的虫面前向来是活泼可爱,好奇心爆棚,一听见戈登红了耳朵,一个个都稀奇地凑上前,掩耳盗铃的顺着皮革座位之间的空隙看去:“呀,真的好红哦!”
因为害怕吵醒明允谨,小虫崽们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是车内就这么大一点地方,就算他们再小声,他们的窃窃私语还是传进了戈登的耳朵里。
当听见“舍不得松手”这几个字是,戈登的心里一颤,被天真无邪的话语戳破了心事,仿佛浑身都被羞耻包裹住了。他没敢回头,他知道弟弟们在偷看,不单单是耳朵,他的脸也红了。
他不敢转头。
怀中忽然一凉,有纤细灵活的东西顺着松散的衣领钻了进去,戈登的眼眸陡然睁大,碧绿的眸子控制不住地颤颤。
雄虫的手指在……那处捏了捏。
惊人的痒让他忍不住拱起背脊,此刻的他的脸脖子甚至手臂……他浑身都熟了。
若是此刻有人从车前路过,就会发现枕在戈登怀着的明允谨并不老实,他的手指此刻正贴在戈登的胸口,像是抱住了一个心爱的大型玩偶,使劲捏捏贴贴。
适合人体彩绘的完美身材,坚实中带着些柔软的触感,略微偏高的体温……明允谨眼馋戈登很久了,许多在现实生活不好意思做的行动,他在梦中全都做了个遍。
像是有肌肤饥|渴症,明允谨整个人都钻进了戈登的怀中。
将近三分钟的超长红灯早已经过去,取而代之是明亮的绿灯。当身后的鸣笛声尖锐地响起时,戈登才好似如梦初醒,他下意识朝怀中枕着他手臂的青年看去,对方被刺耳的鸣笛声吵得皱起了眉头,纤长浓密的睫毛颤颤,他微微侧身,似乎是要醒了。
一秒、两秒。
屏息凝神的戈登趁着明允谨侧身,飞快地抽回了手臂。
明允谨睁开了眼睛,顺着窗户望去他看见了飞驰而过的车辆,此起彼伏的鸣笛声瞬间将他从梦中拉进了尘世的喧嚣中。
“……是下班高峰期啊。”
窗户上映出的脸看着有些呆,头发被他睡乱了,一侧的脸不知是不是在睡着时压着了映出一道绯红。
明允谨没在意,他有些怅然若失。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头大狗,它有一身黝黑发亮的皮毛,毛色极佳,威风凛凛。它有一双绿色的眼睛,像是觅食的狼。
可是神奇的是当明允谨靠近它时,它丝毫没有恼怒,它没有扑上来袭击他,没有向他露出獠牙,呲牙咧嘴,也没有发出呲牙的呼噜声,乖顺地站在原地垂下了尾巴耳朵,把毛茸茸的头蹭进了明允谨的手心。
很暖和。
那条油光水滑的大尾巴就这样乖顺地摆放着,任他抚摸,这就好比桀骜不驯的千里马见你第一眼就乖乖地跪下,只为你臣服。
该如何表达对一只大狗的喜爱?
捏捏大狗的耳朵,揉揉大狗昂扬的胸|脯,当然还有毛茸茸的大尾巴。
大狗的脾气很好,没有拒绝他的任何贴贴,这些年希望撸狗的愿望在此刻得到了无上的满足,他一次性摸了个爽,到了最后那条油光水滑的大尾巴还被他当成了自己的枕头。
他怎么就醒了?
明允谨叹了一口气,扭头就看见六双眨巴眨巴的大眼睛,他一愣,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