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送佛送到西。

林锦书转身有些心累道:“记住你说的话。”

停在远处的少年听见他的话,眼睛一亮,冲了过来,点头道:“我记住的。”

“一会儿我也没多的钱订两间房,到时候我睡床上,你睡地上,懂吗?”

“懂!”

四天后,林锦书恨不得抽自己一个耳刮子,让你当圣父,现在好了,活成乞丐了。

但好在,京城已经近在咫尺。

…………

望着眼前的城门,林锦书百感交集。

他上一次站在这里,还是陪贺十安去封地。

一晃竟过去五年了。

“锦书,我们快些进城吧。我都快饿死了。”

耳边传来时子昂的催促声。

林锦书转头瞪他一眼,“这怪谁?要不是你,钱袋怎么会丢!”

“可是,钱袋明明是你弄丢的。”时子昂小声嘀咕。

“要不是你非要去看热闹,钱袋也不会被人偷!”

“可是明明你自己也很想看……”

林锦书眼神闪了闪,凶巴巴道:“还不赶紧走,你不是说你舅舅开了大酒楼吗?”

“对,我舅舅信上说过,在长青街。”

“长青街?”

“对。”

长青街啊,秦寻外祖家的百草园就开在那里。

…………

等二人急匆匆赶到食鼎楼时,好巧不巧,又是最忙的时候。

因为是来寻人的,两人也没多想,直接就进了酒楼。

林锦书有些惊讶酒楼内的豪华,当初他在京城时,因为种种原因,很少到这种地方。

现在看来,真是错失不少好东西啊。

如果这话让秦寻听到,又会说他虚伪了。这京城里的好地方,他宁王府世子还去的少吗?

正想着,就有店小二过来骂道:“哪儿来的乞丐,走走走,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林锦书冷下脸,他这辈子还没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过,刚要还嘴,余光就看到了一旁的时子昂。

对方灰头土脸,头发被汗水打湿,黏在一起,再加上好几天没有洗澡,浑身酸臭,的确和乞丐差不多。

而他,当然也好不到哪儿去。

发现已经有人看了过来,林锦书脸一红,把时子昂拉上前,“你,赶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