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归会做很多事,他有一双灵巧的手,强健的身体,体力好精神足。
舞得动刀,也读过几年书,写写字算算账不成问题。
而公主,燕归看过公主画画、读书,在这个时代,读书明理本身就是极好的本事,哪里都欢迎读书人。
假如他们生活在一个平凡的地方,也会很好,燕归想,他希望公主十指不染阳春水。
她会画画,还是像在宫里一样画一些想要画的东西,不想画就扔在一边,想读书的时候就读一读,困了就睡觉。
这是一重忍耐,另一重在于燕归现在要说的话。
他说:“我实不配公主,臣与公主相提并论,只能玷污公主名声。”
“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你再说一遍。”
第104章
什么话, 一旦说过了一次,第二次也容易说出口了。
“草莽之身,不堪与公主同列。”
“齐珣对我父皇说, 这只金钗是他送我的定情信物,你知道吗?”
燕归沉默片刻, 方道:“微臣知道。”
金簪在檀华手中, 她的手指自簪身拂过。
“你不比任何人差, 不管你还是谁, 谁也不比谁差,大家都很好。高贵也好, 卑贱也好,都是骗人的东西。”
燕归眼瞳微微动了动,彷如潭水深处放出涟漪, 在最表面只露出一点浅浅的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