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想坏了她与沈家的婚事?”
宁云棠常年混迹京中各色赌馆、花楼,脑子里有的是下作法子:“之前娘失手,不过是因为那找来的蠢劫匪不认脸,京郊路遥,路上变数太大。那花楼、赌馆里,到处是被挖了舌头不知从何处买来的姑娘,谁知道她们是谁?谁在意她们是谁?这京城巷坊啊,可远比深山老林更能让一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在京中各坊都有相熟之人,只要那老二敢出门,我就保管她有去无回!”
“哦?他们真是这么说的?”
宁不羡放下扇炉的小扇,今日她烤的不是梨,是柿子。烤过的柿子芯由将软未软变得在口中绵软香甜,几欲化开,甜丝丝的,滑溜溜的,皮一掀开,红色的肉就几乎要从手上掉下去,她吸了一口到嘴里,热得不住哈气。
“嘶嘶——好烫!给!”她又大方地分了阿水一个。
“谢谢姑娘!”阿水接过柿子,放在嘴边呼呼地吹,“对啊,我问了挽月楼的阿碧,她听到的就是这么说的。”
自回来之后,宁不羡就一直让阿水盯着挽月楼。
上辈子她和宁云裳斗法,阿水是最大功臣,如今亦然。
挽月楼没什么漂亮婢女,因为有漂亮的也都被宁云棠给糟蹋了。要真论骨血,宁云棠的后嗣血脉怕是比他老爹要兴盛得多。所以阿水想要撬挽月楼的墙角,实在是太容易了,直接找院子里最漂亮的那个就是,肯定是苦主!
“把我卖到烟花之地去?”宁不羡边擦嘴边笑,“是啊,宁老二一介无母孤女,命如草芥,爹不疼娘不爱,自然是任人欺侮。”
“姑娘……”
“不过,我这条命贱,自然就有人的命金贵。我若是将自己和那金贵之人的命绑到一起,救我这贱命一条,也算是捡了天大的便宜。”宁不羡说完,垂下了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