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今晚宋人寻注意到跨年夜404人不在,专程来找他,邹默又发现他门前地毯上有血,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有人发现他已经死了。
凶手给受害人切割了动脉放血,又把人钉在那里,胆量大、手法凶残,大家都认为是男生。
郑嘉也是这么认为。
现在让宋人寻第一个讲。
一是因为她不常来,现在才来录第二次,给她带镜头,二也是为了把凶手往后放,免得观众在一开始就听出端倪。
小宝石抬了下头,看向郑嘉,没想到自己会第一个先讲。
她今天额前的齐刘海厚重,镜框下露出巴掌大的小脸,皮肤白皙,一看就是不常见阳光的文弱女生。
穿着格子式的棉服外套,纯色直筒长裤,咖啡色马丁靴,一身穿着中性得体,看得出也是注重搭配的人,也显然,她并不张扬。
小宝石推了下鼻梁上的镜框,大声开口,细细的声音传出来,语气并不文弱:“我是个作家,是两个月前来到黎明公寓的,看中这个城市小,但人们之间相处融洽,公寓周边风景秀丽,就决定留下来写书。”
“我们这个工作没有休息的,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家写作,等晚上吃饭的时间差不多了,九点十五的时候,我就关掉电脑,出来吃饭,九点三十五到大堂,看见嘉哥已经在了,然后你们也来了,就一直跟你们在一起,直到现在。”
小姑娘发言沉稳,说话间推推眼镜,脸上没什么表情。
虽然看不出什么表演,却让人感觉她像是换了个人似得,整个人沉浸在寻作家的角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