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没吃的,沈宝兰抬手就给了二女儿屁股上一个巴掌,“你咋恁个没用,连口吃的都弄不到。”

老二来娣也不过才六岁,却不哭不闹也不躲,任由沈宝兰把气发在她身上。

等沈宝兰发完了气,才隐带哭腔的说道:“妈妈,我听到奶奶跟爸爸说,要把大姐和我卖了。”

沈宝兰好半天没说话。

漆黑的柴房中,只听得见母女俩绵长的呼吸声,以及麦杆被摩擦的窸窣声。

“妈妈?”

好一会后,来娣忍不住唤沈宝兰。

沈宝兰开口:“卖就卖呗,卖到条件好的人家,有得吃有得穿,总比在这受罪的好。”

黑暗中响起来娣的啜泣声。

她委屈的呜咽道:“妈妈,我不想被卖,我想跟你在一起。”

“哭也没用,我有啥办法,要哭去你奶面前哭,求她给你找个好点的人家。”

在山里村人的眼里,一方面把女孩视为赔钱货,一方面又将其当成商品买卖。

养到六七岁,能干活了,就会有人出钱买回去当童养媳。

有点良心的人家,会把女孩儿养到十四五岁。

没良心的,养到十二三岁就逼着诞育香火。

两天后。

等沈宝兰被杨家人放出柴房时,老大招娣和老二来娣已经不在家里了。

饿了两天的她捏着半块生红薯啃得津津有味,老三引娣和老四盼娣脏兮兮的围在她身边。

两个女儿,一个不到5岁,一个刚满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