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早就隐藏了一辆厚实的越野车,在皮尔斯出现的第一时间,邓久光就察觉了他的出现,脚下猛然一个刹车,停下脚步的同时,枪口也对准了皮尔斯的方向,丝毫没有犹豫就是一枪。
换做皮尔斯一个人的时候,邓久光这一枪真的很难命中,即便是偷袭,也不太可能。
皮尔斯这种混迹战场多年的雇佣兵,不说喜欢听着枪炮入眠,也能基本能做到枪响的瞬间身体快过脑子做出反应来。
事实证明,这种临危反应好像不是每一次都有,但能有一次,就能换一条命下来。
更何况,邓久光看到皮尔斯的移动速度,他都觉得这是来送菜的,因为皮尔斯的移动速度算不上很快,李振北在不算壮实,也有一百六十多斤。
皮尔斯扛着一百六十多斤的人,又不是举着杠铃,脚步没有出现任何蹒跚,只是稍显影响了速度,这就已经算是很不容易了,只是面对老邓的这一枪,必然要留下一个人了。
十拿九稳的一枪,邓久光基本上就是扣动扳机之后,片刻不停就翻身转移了位置,不然他都怕自已身上会多出两个血洞。
可就在邓久光转移了阵地之后,眼角余光往山下扫了一眼,看到的情形差点让他以为自已刚刚失手了。
皮尔斯就好像没事人一样,扛着受伤流血的李振北一路冲锋,奔着那辆墨绿色汽车冲了过去。
十拿九稳的一枪,对方如何躲过去的,他已经不想了,也没有那个时间想,抱着狙击枪飞奔的同时,也在调整自已的射击位置。
终于在皮尔斯冲到了汽车边上的一刻,邓久光再一次端起了狙击枪,调整呼吸心跳,扣动扳机,子弹带着尾焰划破了夜空,全套动作一气呵成,区别是这一次,邓久光没有射击后立即起身。
按照邓久光的计算,这一枪,子弹会洞穿李振北的背后中枢神经,随后打进皮尔斯的肝脏位置,能否穿透现在有点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