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榛深知楚霁川的性子,他在嫌弃这只狗脏。
“它洗好了,来同我说一声。”说完楚霁川又回到了书房。
那本不起眼的《吾儿记》被端正地摆在了书房书案最显眼的地方。他端坐在书桌前,郑重其事地打开了书。
“初至友人南园,并带席垫,择柳荫团坐,先烹茗。是日风和日丽,蜂蝶蹁跹,落英缤纷,我因此不饮自醉。莞莞不喜茶,一旁自玩,我并未在意。至杯盘狼藉,各自坐卧之时,莞莞满身泥巴扑进我怀,直言欢快。”
这里的欢快墨迹颜色比之前更深一些,大约是思量许久的。
本篇末,著书者补充:“莞莞吾儿,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楚霁川眉毛又皱起来了。
一身泥巴?还心中欢喜?
他设想了一下陈岁桉一身泥巴扑倒自己身上的画面,只想一巴掌把她扇飞。
欢喜?根本不存在的。
他把书合上,甩到一边。
又是疯言疯语。
楚霁川坐在椅子上,眼神又不不由自主往那被扔在一旁的书看去。
可是这书上之前说的,孩童爱糖是对的,陈岁桉的确爱吃糖。
他最终把书捡回来,重新翻到刚刚看过的页数。
“莞莞吾儿,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他仔细品鉴。
“莞莞吾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