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诡纱

小枝穿着小皮鞋,坐在橱柜上,看他打扮自己。

不得不说,大英绅士真是自觉,哪怕是要上绞刑架的窃贼也会在临死前例行的遗照,穿上自己最体面的衣服。

维多利亚时代,哪怕是偷件绅士的衣服,也是要上绞刑架的存在。

当时的劳工关系可以称得上尖锐。如果英国人集会,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游行示威,直到今天,也是如此。

容许批判,总比只能歌颂,要来得自由。

艾德里安把自己的卷发藏进半高礼帽,黑色刺绣马甲,蓝色绒面收腰外套,鹿皮长裤,最后再持一柄藏着机关的手杖。

就连小枝也穿上了昨天的繁复天鹅绒衣裙。

他绝不允许自己在那个自恋狂·前伊顿同学·骑士长·塞巴斯蒂安面前被比下去,连腰也要是最窄的。

这是为布丁小姐树立榜样,有助于她的淑女教育。

性格孤僻、从不在意他人想法的艾德里安不自觉地开始注意起在她面前的形象。

侦探先生叫了辆玻璃棚马车,车轮驶过污水横流的街道,路过面黄肌瘦的雾都孤儿、表情麻木的妇女,一路平稳地抵达了犯罪现场。

和1888年的开膛手杰克案一样,案发地点在伦敦东区的白教堂附近。

甚至因为每隔一任国王就会发生的模仿案,还被伦敦市民私下称为“开膛街”。

伦敦东区集中了各种血汗工厂和屠宰场,连最底层的劳动阶层都不会选择住在这里,称它贫民窟都不够格。因为根本无人居住,除了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