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一群人正商议着如何在春日宴之前,救下更多良家子,沈雁归便来叫山门。
自然,以她们的简陋程度,是连个山门也没有的。
“大当家!大当家!”斥候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双手抱着大刀,匆匆跑来,“外头来了个人,说要见你。”
“说什么胡话?老娘身份尊贵,岂是什么杂鱼烂虾想见便能见的?让他滚蛋!”
土匪头子一袭布衣荆钗,脚上穿着一双露脚趾的草鞋,她用地面当沙盘,大喇喇坐在地上,向她的小妹们布置任务。
“大当家,是个女子。”
“女子?”那是不能算杂鱼烂虾。
大当家回头,瞧见林子里远远站着的人,既不魁梧、也不雄壮,不是很能打的模样,不过能误打误撞找到这里,也是缘分。
“来投奔咱们的吗?让她去三当家那边。”
她们的三当家负责照顾和转移被营救的姐妹。
“不是投奔咱们,说是来加入咱们的,但要看老大您有没有这个本事收她。”
“哟呵,好大的口气!老娘倒要瞧瞧是何方神圣?——你们继续。”
树旁立着一支春秋大刀,少说也有二三十斤重,那刀柄近腰的位置,缠着的布已经破旧发黑。
大当家起身,一把捞起大刀,轻巧的像是拿起一根柳枝。
“哪来的小丫头片子,敢来本姑奶奶地盘撒野?”
她话没落音,沈雁归一脚跺地,数根枯枝离地而起,她旋身飞踢,树枝化作暗器朝大当家飞去。
那大当家根本没将这小手段放在眼里,连脚步都懒得抬,单手转着春秋大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