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珠一家和自己,再加十个保镖。
一共十五人。
好好年纪小,拔不动稻秧,就看爸爸妈妈和大爸爸干活,拔出来,一捆一捆地用稻草扎住,放在一边。
苗圃里昨天浇过水,地里湿湿漉漉。
很多人都是光着脚,蹲着拔,他们家人还好,有青田大队长拿来的小凳子可以坐,但长腿无处安放,局促而不适。
蹲在田埂上,好好就好奇地问:“为什么要拔掉?不可以放在地里长大吗?”
青田大队长回答道:“这是育苗。”
随即,他就跟好好说育苗的好处,发芽快,可以剔除弱苗和不发芽的种子,秧子栽到地里更容易存活。”
好好还是不大懂。
转头见陆明珠手掌心出现一道道红痕,她惊叫:“妈妈,您手破了。”
陆明珠伸出手掌。
她保养得好,手掌细嫩白腻,十指纤纤,一直很漂亮,现在则沾满污泥,还有稻秧留下的划痕。
指甲缝里都是泥。
“妈妈的手不做准,农民伯伯的手才是辛苦的手,你可以去看看。”陆明珠告诉她。
好好跑去看青田大队长的手。
黝黑、粗糙、布满裂纹,指甲缝里都是黑黑的,指甲黄黄的,掌心还有一块块硬硬的黄黄的皮肤。
“伯伯,疼不疼?”好好伸手点点他手上的裂口。
青田大队长笑道:“不疼。”
他们早就习惯了,不像城里人那么细皮肉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