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来的都是贵族们,再不济也是富人,手笔可阔绰呢。
她得抓住机会,狠狠卖上那么一笔。
她越想越觉得可行,兴冲冲地跑去和朋友伊丽莎白说。
伊丽莎白一拍脑瓜,也兴奋了,“哎,你还真别说,这主意可以啊!不过到时候卖衣服的肯定很多,你要怎么拔得头筹呢?”
格丽思陷入了沉思。
这的确是个问题。毕竟林大人的羽绒服本就隐隐有遍布大陆的趋势,更何况人家贵族来这儿一趟,肯定挑牌子买,干嘛要买她的呢?
见朋友有些低落,原本正躺着的伊丽莎白就要起来:“你别急,肯定有办法的!”
格丽思连忙拦住她,“哎,你别动,你用来暖宫的暖手宝都掉了!”
伊丽莎白摆摆手,“不碍事!”
霎那间,灵光乍现在格丽思的脑海。
“缪斯,你真是我的缪斯!每次到你这儿,我都能想到好办法!”
“哎?”
格丽思兴冲冲地抱住伊丽莎白,“不如我们做个有暖宫效果的羽绒服如何?”
一听这话,伊丽莎白也激动了。
是啊,暖手宝在镇内都抢疯了,好多人都相信它有养人效果,更有甚者拿它来泡脚,镇内的人都尚且如此,镇外人岂不是会更痴迷?
倘若把羽绒服和暖手宝结合,岂不是相当于野狼进羊群,嘎嘎乱杀?
“这个很简单呀,不是吗?”
格丽思越说越起劲,诉诸着自己的伟大计划,“把保暖石尽可能磨平,然后缝制在腰腹处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