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懂经营,只有些许厨艺,还不如去林沐秋家干活。

他平生开了两次店,都以失败告终。

其中一次是倒在鲍勃手里,而这次是倒在林沐秋手里。

但输在林沐秋手里,他心服口服。

他朝伙伴喊了一声,“奥逊,你去不去?反正我是不开店了!”

奥逊连忙跟上,连摊子都顾不上收了,“去去去!我跟你一起去!”

旁边有的跟风店家见了,恨的牙痒痒,十分不服气的。

呸!都是一群没本事的人!竟然就这么输给林沐秋了!

哼,林沐秋不就是做个了土豆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哪里能比得上他这种有特殊厨艺天分的人?!

此刻,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正在蹭林沐秋的热度了。

但不服归不服,钱还是要赚的。

于是他又差遣自家小孩偷偷去买个了薯塔,他好研究研究这里面到底有何魔力。

刚一入口,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这薯塔确实好吃。

但他还是决定强行挽尊,“呸!林沐秋家的薯塔面糊糊的,有啥好吃的!”

林沐秋的店门口排了长长的一溜队伍,有的甚至排到了这人的店的周围,有人听到这话,忍不住嗤笑了起来。

但碍于这个店家和鲍勃有些交情,所以他们并未拆穿,而是小声地扯到了别的话题上,“应聘林沐秋员工的竞争也太厉害了!听说有许多有特殊厨艺技能的人都应聘了林沐秋的工作呢!”

旁边还有人继续内涵道:“是啊!真是太多人想应聘了!你听说了没,就连马里奥那穷小子昨天都报了名呢!所以啊,有些人就算有特殊技能又能怎么样,说不定连队都排不上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