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抽出一根箭头中空的短箭。
他手下校尉中有小半匈奴降将,看到此物时俱是一惊。
这是匈奴单于专用的鸣镝,发出时会有尖啸,冒顿便是以鸣镝弑父夺位。
“不若效匈奴之法,以鸣镝为指挥。”
众将心内震惊一瞬,开始七嘴八舌讨论,霍去病面色平静地听着手下校尉的发问,一一解答。事实上,他早已将部下这些问题都已想清楚列明白,他需要的是发散思维,寻找此阵的弱点。
众人的思维,确实比他一个人的更活泛。
帐中的声音明显从刚开始的对他的畏惧,有些怯懦,到现在的大胆陈述心中所想。
“以往两军对垒都是拼杀,可骑兵不行,我们拥有天然的速度,必然要将这速度发挥到最大,可这样的单位着实太明显了。如若战马折损,我们便如同失了最锋利的武器,与匈奴对阵多年,匈奴的缺点便是只知拼杀,他们防御薄弱,优点便是速度极快,若我们能拥有匈奴人的速度,而同时又有成为体系的防御,何愁不能与之一战?”
“这阵法,便是集防御和速度一体的阵法。此前在居涂营中,便是用此法,绞杀了罗比姑和产的二千余人。”
赵破奴和高不识仆多居涂营等几个军士对视一眼,其实不然,此阵绞杀了二千余人,而困住的,有四千人。
他们以一千人,冲杀了居涂营近四千人的部落,并且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