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分明是想骂他,认怂却是相当快。

王行之眸中荡漾着不减的笑意。

沈锦月拿起斗篷:“天色不早了,我就先告退了。这是归还给王先生的斗篷,我已经洗干净了,斗篷末端划了一个口子,我擅自做了一些缝补,还望王先生见谅。”

王行之嗯了声,从她手中接过,斗篷上还留有沈锦月的余温。

他顿了下,补了一句:“冰肌膏,每日涂三次,不出三日便能好全,不会留疤。”

“我记住了,王先生也早些歇息。”

沈锦月恭敬的盈盈行礼告退。

王行之随手将斗篷放在椅子上,而后走到门口负手看着沈锦月离去的背影,秦风拿过过斗篷,刚挂在黄花梨衣帽架上,王行之眸光一顿。

“拿过来。”

秦风啊了声,一下没理解王行之的意思,便见他对着斗篷指了指,秦风赶忙又取下来,“公子,这么晚了,您还要出门吗?”

王行之却没搭腔,而是将斗篷翻了过来,就见斗篷的末端,绣了以金线为主的竹纹,再往上翻,衣袖两端,各绣了兰花纹滚边,衣领处是以暗红色为基调的腊梅纹,门襟则是以淡黄色的雏菊纹镶嵌。

花中四君子,在一件斗篷上尽数体现,还有一股淡淡的皂角香,仔细闻,似乎还带着极不易察觉的梅花香。

整件斗篷被这么稍作修改,便显得高雅了许多,足以见得织绣之人的用心。

王行之的眸中荡起一层笑意波澜,递了回去,“折叠好,放到衣橱中。”

秦风挠挠后脑勺,应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