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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还好麦穗在现在省城那边,不然这些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也不知道她这当娘的怎么想的。”

“谁说不是呢,各人自扫门前雪,这都是命数。”

于翠仙并非没听见有人叫她,而是听见了也不想会。

此时此刻,她心里头空落落的。

嫁给江临河二十多年,她们也算是琴瑟和鸣有商有量的,她吃苦耐劳,江临河老实巴交,孩子们也都懂事听话,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事情竟然到了这一步。

可是回看过去,她后悔吗?后悔给娘家钱吗?后悔当初在公安局的时候去找麦穗要她嫁给侄子吗?

说实话,她不后悔。

于翠仙觉得,就是早就知道了结局,再重来一次,她也还是会这样做的。

那可是大哥大嫂的孩子,可是老于家第一个孩子啊,那就是老于家的命根子,她这个当姑姑的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不管?

只是没想到,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竟然就因为三百块钱就跟她离婚,对于这一点,于翠仙心里是有一点怨的。

只不过她知道怨也没用,连书记都向着江临山了,她能有什么好法子?

如今之计,她想的也就是等到时候孩子们回家了见不着她着急,然后要江临山跟她复婚了。

至于留在娘家,短期内或许还行,长期下去肯定不行,娘家一窝子懒货,她要是真的住定了,回去就得天天干最多的活,吃最少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