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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华有些摸不着头脑,大队里有那么有数的几家两口子不对付,时不时吵着闹离婚的,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大队里离婚的第一对竟然是江临山和于翠仙这两口子。

要知道这两口子结婚二十多年了,可以说就没怎么红过脸,一个老实巴交会疼人,一个勤快能干会顾家的,这怎么就说离就离了呢。

何况,就在前几天,他们家三个孩子也都去县里头参加高考了呢。

这眼看着大闺女在省城念着大学,几个孩子也都去高考了,日子能过得更红火了,这时候要离婚?

江临山木木道:“也没别的原因,就是不合适。”

听见这话,江建华以为是江临山有了什么想头,急忙开口。

“临山啊,不是叔说你,这过日子呢,就好好过,你们两口子闹出不好听的事情来,麦穗他们在省城脸上也不好看不是?”

江临山:“叔,这事情实在忍不了,孩子们那里我会去说的。”

“你说你们这些人,这两年咱们大队日子好过了不少吧,眼看着日子过得更好了,哪有还挑起毛病的?听叔的,这婚不离。”

江建华是不太想让江临山两口子离婚的,在他的观念里,那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或是对方做得过分了才离婚的。

就比方说江临娟嫁给那个刁知青,江临娟在老江家被养得跟娇小姐一样,去了那边给人当牛做马的,最后还被人家一家子绑了起来差点弄死,这就必须要离婚了。

但江临山和于翠仙两口子结婚这么多年没有红过脸,江建华觉得他们两个还是非常合适的,不至于要闹到离婚的程度。

没承想,对于这件事情,江临山却异常坚持,“叔,得离。”

江建华刚皱起眉头,就听江临山道:“这婆娘把家里的钱全都给了娘家,现在家里就剩下几毛钱了,孩子们上首都玩儿我塞点钱给他们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