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哥儿有样学样,“啊~”
二人的动静并不大,却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
看到宝哥儿的时候,众人也就感慨一下,谁家的小孩养得这么白嫩可爱,而当看到陆鸢的时候,一个个都被惊艳到了。
唇红齿白,肌肤胜雪,就算穿着臃肿的冬衣,也没有让他显得像胖,而是那种恰到好处的骨肉匀停。
不过这时候的人大多还是含蓄的,尤其是读书人,更是重视自己的名声,基本上也就看了两眼便收回目光,唯有一个穿着富贵的公子哥,直勾勾地盯着陆鸢看。
凉州民风开化,哥儿成亲前后的打扮并没有明显的区分,但这时候出现在这里大多是赶考的秀才或者他们的家眷、仆从,亲眷一般都是长辈或者兄弟,不然就是夫郎,鲜少有让未出嫁的哥儿陪着来的,那人的举动与觊觎他人夫郎无异。
陆鸢并未注意到有人在看着自己,朝着不远处的萧戾伸出手,“萧四,我要下去。”
马车偏高,其实他自己也可以下去,不过这不是身边有个小哥儿吗?还是个喜欢跟着他学的小哥儿,要是自己跳下去,难保宝哥儿不会一起跟着跳。
“知道了。”萧戾应了一声,过去一手一个将他们抱了下来,“过去奶奶那边吧。”
“好,宝儿,走啦!”小哥儿开心地拉着宝哥儿,朝着李金花那边走去。
林清拒绝了搀扶,自己下的马车,摇摇头跟在两个小哥儿的身后走着。
不远处,那个穿着绸缎的公子哥还在盯着这边,见萧戾将人抱下来的时候,表情僵了一下,“这天仙一样的小哥儿,配这样的人真是浪费了。”
一旁的小厮偷偷翻了个白眼,心道:配给你这种不学无术的人才是浪费了,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偏偏那人还没点自知之明,问他,“你说我和那个小哥儿怎么样?本公子是南安县钱员外的独子,南安县有一半的铺子都是我家的,他嫁给本公子只会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