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三年过去,又一个大比之年到了。
第65章
大魏朝有严谨的科举制度,为体现科举的公平性,会试取士用的乃是分卷录取的方式。
其实大魏朝立国之初并未实行分卷录取政策,是魏朝建国之初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血腥残酷的科举案之后,才开始实行南北分卷录取政策,又经过几任皇帝的改革,便形成了如今分卷录取的方式。
即按照地缘以及文化发展程度将大魏朝各省份划分为三个区,分为南,北,中三区,每个区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录取名额,如此只需要在弥封试卷的时候,在朱卷上写上“南”“北”“中”三字,便可区分考生的籍贯,录取的时候也可以根据分卷的比例来进行录取。
分卷录取制度的确是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那些偏远的文化教育不发达的地区,比如说岭南省,但同样也有一些弊端,在实行之初便有南区的考生为了能够被录取,冒籍跑到北区或者中区的省份去进行科考,所以后来便出现了冒籍制度,要求考生都必须回到原籍进行科考。
如果你不想回到原籍科考,那么就要求你的祖辈必须在当地居住二十年以上并且按时缴纳税项方可。
为了防止冒籍,朝廷还推出了保结措施,如此才能参加县试等一系列的考试。
学子唯有考上秀才,才算是刚刚踏进科举的门槛。
而就算是考上了秀才,也并非是你想参加乡试就能参加的,秀才必须通过由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并且取得一二等的优良成绩,才能被举荐上去参加乡试,而一般情况下科考都是三年一次,主要是在乡试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