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尾微微下垂,皮肤是蜡黄色,带着满脸雀斑。
不过陆鸣沧那高挺的鼻梁和纯净的深蓝色眼睛还是让他显得很特别,这个贝萨也没办法,她修不了。
但这样已经很好了,比陆鸣沧随手涂的木炭灰强。
化好妆,三人便抓紧时间出发了,看着天气很不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落下雨来,要尽快赶到镇上,还能躲躲雨。
陆鸣沧也想过今天要不要放弃去镇上,不过花环的保质期很短,如果今天不卖掉就白费了,而且贝萨确定今天要去图书馆,因为镇上那个图书馆说是图书馆,实际上是镇上贵族私家的一个小院子,不是每天开放的,贝萨托了关系才被允许在今天去借书看,错过时间就不好借了。
陆鸣沧则是想和女主打好关系,想着陪她去一趟问题也不大,而且去镇上更容易打听一些事情,他对自己这个天选之子的身份也有些好奇,听老妇人的意思,是大城市里来贵族了,很可能就是因为他这个事情,他们今天派了老妇人过来探口风,很可能过几天就会来见他,倒不如他主动去探探情况,能早点解决就早点解决,不要到时候耽误他做任务。
牛板车坐着并不舒服,因为道路非常颠簸,又赶时间,车子跑得很快,不过比较幸运的是,直到他们来到镇上,天上虽然依旧乌云滚滚,雷声不断,但却一直没有下雨。
到了镇上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时间紧迫,于是陆鸣沧就决定和贝萨他们分头行动,并和贝萨约定好了,等贝萨借完书就来找他。
陆鸣沧在镇上的一处卖各种东西的街道找了个稍微偏僻的角落,坐下后,从篮子里掏出了一块漂亮的碎花布铺在地上,那是从他压箱底的一条裙子上剪下来的,是陆鸣沧唯二的一条鲜亮颜色的碎花裙,就这样被陆鸣沧狠心的剪坏了。
对陆鸣沧来说,那两条裙子反正都穿不出去,与其放在那里变旧,不如废物利用一下,毕竟鲜亮的颜色更容易吸引人的眼球。
果然,当陆鸣沧摆上他做的花环,又在旁边装饰了一些路上现摘的小野花后,他的摊子就吸引了不少人过来,全都是女性。
以前原主实际上没真的进镇子里卖东西,都是在镇子外路边摆摊,这次陆鸣沧直接进了镇子里,人流量更大,还有不少乘着马车逛街的贵族小姐们,陆鸣沧的这个小摊子在一众灰扑扑没什么装饰概念的物品中很快就脱颖而出了。
这个时代的女性很喜欢在身上装饰东西,也喜欢在头上插各种花,陆鸣沧做的花环很漂亮,就吸引了不少贵族小姐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