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圣上赏赐的千两黄金,他们家在饥荒之前,就攒下了近千两的家底;闹了饥荒之后, 由阿茗做主, 将收上来的粮食仍旧以三文一斤的价卖给了乡亲们。
即便她主动给交好的人家降了价, 甚至白送娘家人上千斤,两年下来, 两次收成又给家里添了上千两的进项;
她全在钱庄里折成了银票, 带进了京。
京城大, 居不易, 没有钱可不行。
禹管家带来的人都是签了死契的,买下来虽然贵, 可往后月钱能省下一大笔来, 她毫不犹豫地买下, 十来个人,花了小三百两。
随后又购置了一些衣物、细软,多是为了儿女买的,她自己倒没什么要求。
等一切走上正轨,大约已经花了小一千两。
手里剩下大约还有一万一千两,按陈巧娘的想法,她想将那一万两,七三分了,女儿给七,毕竟女孩子要嫁人,得多添些嫁妆;这座宅子反正是要留给儿子的,再给他分三千两也就足够了。
余下一千两,她想在京中开个小铺子,挣些嚼用。
谁知何月茗知道后,对她道:“娘,一万两都给姐姐,我不要。只是你这一千两,要不给我吧,我认识了个人,于生意一道上很有天赋,我想与他合作一番,需要些本钱。”
陈巧娘听了,也不多问,十分干脆地拿了一千两银票给他。
倒是把何月茗吓得不轻:“娘,你也不怕我亏本?”
“你这么聪明都能亏本,那我这生意也不必开始了,我比你可差远了。”陈巧娘想也不想地说。
母亲的‘自知之明’真是让何月茗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