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页

他生怕是自己看错了,走到跟前仔细分辨。附近的麦秆差不多七八十公分高,上面金色的麦穗长长的垂着,嵌在麦穗上的麦子,乳胚已经发育饱满,颗颗粒粒的十分喜人。

摘下一个麦穗放到手里,常念双手合十来回地搓,完事放到嘴边将麦皮吹跑,露出如小珍珠一样的麦粒。

迫不及待的嚼了几颗,成熟的麦粒口感偏硬,但依然可以尝到属于淀粉与糖类的清甜。他也没有避讳伏甄,眼睛弯得像个小月亮似的,摇着麦穗喊道:“厉,是小麦。”

小狐狸关于谷物的执念,厉比谁感受的都更深刻,自然知道何为小麦。现在想来,当初他十分热络的接触原水,应该就抱着寻找小麦的想法吧。

但即使是这样,如果看到他与伏甄走得太近,自己依然会心生不喜。

厉长腿跨了几步走到常念身边,也拿了几颗麦粒扔进嘴里,他没想到这东西竟比想象的难吃许多,不要说肉了,就是红薯和土豆的口感也要比它好太多。

见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此时的想法,将麦粒收好,常念解释:“小麦吃起来有点麻烦,但我保证,你肯定会喜欢。”

说完,他问身后的伏甄:“伏甄首领,这样的东西你们部落多吗?”

两人的对话伏甄也都听见了,被他们称作麦子的东西原水算得上随处可见。大家也知它没毒,但这东西口感硬不说,吃下去还会剌的喉咙生疼,为什么延越祭司却是一副找到宝贝的表情。

要说麦子有什么用处,可能就是族人养的鸡鸭很喜欢吃了。

她自然照实说:“差不多是随处可见,只不过有的地方长得密一些,有的地方长得稀疏一些。只是你不觉得它的口感又硬又难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