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低头看一眼抓在自己腕上的葱白手指,想了想,一把将人拉了过来,吩咐:“你们几个留在营地,其他人与我一起过去。”
先前厉之所以选择在这一带扎营,是因为附近地势开阔,植被也大都是刚过脚踝,有什么情况容易观测道。
拿出望远镜,虽然夜色已深视物并不能很清楚,但厉还是尽量查看声音传来的地方。
前后调整好焦距,厉发现七八十步开外的地方缩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具体是不是狼他看不清楚,但观体型应该并不算大。他又在四周望了望,确定没再有其他动物。
其实如果有狼群,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别说他视力比别人好还带着望远镜,就说狼那森绿色的眼睛就很难隐藏得住。
大致确定下来,他才带人向那团东西靠近。他们人多但脚步很轻,等都靠近了那个毛团子还没有反应。
常念虽然被护在身后,但现下也看清楚了,竟然是个不大的狼崽子。不知道是受伤了还是怎么着,浑身哆嗦的团成了个球。
厉不敢放松警惕,再次观察一遍四周,确定真的只有一匹小狼,他才掏出骨刀,就要朝着狼崽子的身上刺。
“诶,别!”常念赶忙阻止。
厉转身,不解道:“怎么了?”
“他还小,应该不会咬人。我想,我想试试养它。”要说最通人性的动物,肯定是马无疑。但比起马,狼其实也并不逊色。不管这狼能不能让他驯养成狗,但等它长大帮着看家护院应该可以吧。
最主要这个狼崽子毛长的特别的好,月光下它的银色狼毛都反着微微的光,想着如果以后养胖一些,一头扎进去的感觉应该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