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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里,没工作都我在家待着,邓立出去工作。那时我俩还没弄现在的回收站,他做的是另一份工作,位置离家很近,中午回来一趟吃完饭匆匆离开,晚上回来再睡在同一张床上,有时会做,有时不做。

到了晚间,他每天都要跟我一起睡,有时我生气了,他会努力让自己存在感弱一点,宁愿束手束脚的蜷缩在床尾也不去客厅里更宽敞的长沙发睡。

半夜醒来看去,

像只被遗弃的流浪狗一般。

我们这儿的刑满释放人员出来以后的一到两年里,都需要定期去所在街道社区处报道。每次到了这个的时间,邓立会特意陪着我一起乘坐公交,坐上六站的距离去指定社区,等着我受完教育又和我一起回到我们共同的出租屋。

夏天热时,我俩会挤在一台风扇前吹着凉风,冬天冷时,就多盖几床厚厚的被子互相取暖。

碰上不冷不热的秋或春,但凡我想往外面挪一点距离,都会被另一具身体立刻填补上,久而久之就麻木了。

我开始习惯和另一个年轻男人睡在同一张床上,习惯和他接吻,习惯和他拥抱,习惯和他肌肤相亲,做着世界上最亲密的事情。

只是我一直不理解他奇奇怪怪的脑回路,也无法理解他到底为何对我有如此莫名的痴迷,明明当时是他赚钱维系着我们两个人的生活,可无论什么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会事事询问我的意见

他几乎把我当做主心骨一样的存在,不仅房间陈设是根据我的喜好、每顿饭的食材是跟着我的口味来的。

我的喜好比较分明,而邓立就比较模糊了,他只主动说过一样,说喜欢吃面,西红柿鸡蛋面。

在他那儿住了两年多接近三年吧?

应该没有三年,反正我们只一起过了两个春节,在第三个春节来到之前的某天,我拿了抽屉里的部分钱款走了。

第二次把他抛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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