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沈越冥第一次听她提到李寻鹰,在此之前,他还以为邱竹歌并不认识小凌哥哥的“绯闻情郎”。

“你来魔域前,哥哥就联系了我,让我见到你以后,不要跟你提寻鹰哥。”

邱竹歌垂眼,看着盆里的樱桃。

“我以前和你们只见过一面,却看得出来,寻鹰哥是你很重要的人,他死掉了,你会很伤心吗?”

沈越冥冷哼了声,“不伤心,早就忘了。”

知道他是在故作坚强,邱竹歌惋惜地叹出口气。

“寻鹰哥人那么好,他死了,很多人都伤心呢。”

沈越冥没再理会。

正义游侠李寻鹰的确在落仙大陆声名远扬,这只是那渣男的恶趣味,享受角色扮演乐趣的同时顺便逗弄一下身边蠢笨的情人。

反正凌无朝无论如何都对他不离不弃,曾经受到的伤害不需要解释,不需要偿还,只要在他身边,凌无朝就满足。

他越想越气,神魂探到魂海,卷走了白色小人桌上剩下的食物。

蠢小子,吃什么吃,越吃越傻。

白色小人歪头,疑惑道:“怎么了?”

神魂卷着食物在魂海游荡了半晌,找不到送出来的方法,又气冲冲放回桌上,沈越冥冷声道:“没事,吃你的!”

白色小人点点头,小短手拿起最近的食物,放进嘴里。

看他乖乖吃东西,沈越冥心情能好些。

“对了,小凌哥哥,”邱竹歌吃撑了,打了个嗝,“岑川姐托我跟你说一声,她还得多请几天假,家里实在走不开。”

沈越冥问:“连请这么多天假,出什么事了?”

岑川三天前请了假,原本今天该回来了。

“不知道,她没说,楚桐姐还说抽空去看看呢……哎呀!”

邱竹歌说着就想起来,“洛逍昨晚传信,让我今天去兽人城找他,我给忘了!”

她抱着樱桃就跑,小白鸟从盆里飞起来,落到门前的石桌上。

沈越冥在煅器房里待了很久,弄完了枪,又在鼓捣一些别的,后来他走出煅器房,捏起胖了一圈的小白鸟。

白鹰落地在距离迎仙林最近的迎仙镇。

得益于有迎仙林这个知名景点,迎仙镇的食宿经济很繁荣,光看镇口人来人往,都能想象到镇里有多热闹。

沈越冥要上山,不进镇,该往反方向走。

他在巨鹰背上时,从凌无朝的储物空间挑出一身还算潇洒的侠客装,月白色对襟窄袖,腰系红绸,束起了常年披散的银发,发带坠着几片精巧的银叶。

这是凌无朝以前的衣服,他挑选时,白色小人极力阻止他,觉得这种衣服露出断臂丑陋,希望他选择能遮挡断臂的新衣服。

沈越冥问他,“新衣服什么时候开始穿的,六百年前?”

“嗯。”

因为穿上好看,不会显得身体残缺不全,和李寻鹰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惹他厌烦。

沈越冥哼了声,不顾他的阻拦,坚持要穿刚挑出的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