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油光水滑,还满脸堆笑,看得林惊昼狗瘾犯了,于是他下了车,免费撸狗去了。
林惊昼和主人侃大山,顺便摸狗摸了个爽,他心满意足地走回来,拉开车门,目光突然定住。
副驾驶上放着的包里露出来了他的口琴,在阳光下泛着光。
林惊昼灵光一闪,提议道: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们在这里做街头表演吧!”
第76章
说干就干,三个人立马打开后备箱,把乐器拿了出来。
灰灰在旁边笑着说:“这到底是什么p人大聚会啊。”
林惊昼这次没带“一一”这把琴,琴身上的涂鸦太明显,大家都知道这是林惊昼的吉他,他怕节目播出后观众会揪着这件事不放。
所以他带了他成为许惊洲之后,买的那把很普通的吉他。
余深则带了小提琴和折叠电钢琴,林惊昼露出了和刚刚余深看车时一样的表情,他由衷地讲:“好棒的琴。”
余深颇有点得意:“那当然,它俩都是我的好朋友。”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节目里要唱的歌得留着,临时演出还是要选择自己熟悉的曲目。
费羽早就想好了,她说:“我想唱林惊昼的《日后常相见》,小许比赛的时候改编过,应该很熟悉吧。”
林惊昼垂下眼睛笑了:“那首歌简单,只要三个和弦。”
他抱着吉他,在座位上试了试,费羽的声音加入,她唱得也轻,因为有点忘词,直接用啦啦啦代替了。
林惊昼抬头看她,两个人都笑了。
“我看行。”费羽比了个大拇指,“你俩都能自弹自唱诶,要我和声吗?随意乱和那种。”
林惊昼忍不住笑出声,说:“费羽姐不愧是前辈啊,一句话道出了演出的真谛。”
余深有点茫然:“你俩打什么哑谜?”
“大部分观众是听不出来你唱错音的。”费羽眨眨眼,对他俩说,“别太有压力。”
“我可没压力,我都录了三期了。”余深哼了一声,“倒是许惊洲,才是街头表演新手。”
林惊昼难得没跟他互怼,他点了点头,表情变得很认真:“这件事上,我确实需要学习。”
前世林惊昼大大小小演出做过无数次,唯独没有尝试过街头表演。
以前最紧迫的表演也就是在深圳走穴的时候,那会儿的夜总会老板很爱让歌手唱新歌,香港那里刚上榜的新歌,老板就要你同步排练,往往下午还在练,晚上就要唱了。
林惊昼刚开始唱歌,业务不太熟练,经常会唱得乱七八糟,还要被乐队翻白眼。
他觉得自己的脸皮就是那会儿练出来的,唱砸了也满脸堆笑,恬着个脸继续下一首。
前几天在春天音乐会的场地上,他和余深的合作,演出效果不错。但那天他很放松,唱的两首歌本来就熟得不得了,观众还都是蜚声唱片的工作人员或是招募来的志愿者。
今天就不一样了,意外堵车的高速上,面对的全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而且氛围也很不好,今天天热,太阳晒得人心焦,高速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通,大家左手一个心烦意乱,右手一个望眼欲穿。
费羽已经准备好了,她作为前辈贴心地给出建议:“待会儿你的吉他调音到外面去做,有声音了,大家就会被你吸引,也会期待接下来你要做什么。”
林惊昼认真点头,他右手握拳,给自己打气:“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