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上来的粮食,经过蹭蹭盘剥/合理损耗,送到一个个具体的士兵手上,能够剩下多少?
练兵,伴随的是大量的体力消耗。
肉蛋是必须跟上的。
另外还有这个年代最费钱的军种——弓箭手。
弓箭的磨损和损耗极大,都是钱。
这样培养出来的精兵,上了战场可不会百分百都能活着回来,是有损耗的。
哪怕活着回来了,缺胳膊断腿也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像这次巩盛带队出来的百骑,是一人两马的配置。
太子顾朻的亲卫三百人,同样是一人两马。
这么一支四百人的队伍,在梁州城外的山林里,已经可以横行无阻。
赵淩跟着开会开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剩下他们说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大概是开完了会,赵淩好像记得自己被叫醒,迷迷糊糊坐上驴车,被送回了营房。
过了五天,赵淩琢磨着吃嫩玉米的时候,顾朻带着人马出去“划线”。
“咦?我被丢下了?”赵淩听到消息太过惊讶,手上一个用力,真的掰下了一根玉米。
出去团建竟然不带他!
“哎!”来福看到像是一下掰在他身上,“你怎么把玉米给掰了下来?还没长好呢。”
还好是在自家院子里,没别人看到,不然又要被弹劾。
掰都掰了。
赵淩干脆把玉米叶子层层扒开,露出里面一排排整齐的小玉米粒。
这一穗玉米大概有赵淩的手掌长,白的粉的紫的颗粒排列紧密整齐。
赵淩用手轻轻掐了一下,破开的玉米粒爆浆,直接滋到他脸上。
“啊。”
“喵喵喵!”
抹布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站起来扒住赵淩的裤腿,嚷嚷着要吃。
赵淩把玉米掰断,自己试着啃了一口:“嗯,甜的。”然后把一小半给抹布。
怎么像水果玉米?
他只是悄咪咪把空间里的玉米和从京城带来的玉米种子混了混,还混成新品种了?
抹布闻了闻,小心翼翼用牙轻轻嗑了一口,吐掉了。
98号汽油猫猫,拒绝添加95号汽油。
赵淩就一个人蹲在玉米地前啃了一穗生玉米。
结论是:“太小了,再长几天。”
然后他第二天又掰了一根玉米,空间里的,蹲在玉米地里背着人跟抹布一起吃。
等来福发现的时候,只剩下一根玉米芯。
来福看了看小儿胳膊粗的玉米,很想也掰一根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