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他不敢置信,目光从厉非古井无波的黑瞳,缓缓看向他身边那灰眸的穷小子。

怎么可能?伸手想抢来细看,手腕却被傅斯霆扭住。那一刻年轻狼崽子的清透灰眸,终于第一次闯入他高高在上的视线。

霍成临认得那平静水面下疯狂和血腥的味道。那是一双从底层爬上来,明显带有厮杀痕迹呢眼睛!

“呵……”

原来这头小狼也就在厉非面前装纯装装人畜无害,其实危险的很,一旦发疯什么都能做出来!

厉非难道认不出来这种危险?

不应该啊。从小到大他身边的那些人……沈明德难道就没有教导过他,越是拥有一切的人,越是一定要离极端的人远一点吗?

厉非是多么矜贵、多么成功的艺术品,这样完美的人生一点点都不容玷污,沈明德怎么能容许这么危险的人待在身边?

却不及细想,一声欢快的“霆啊€€€€!”突然响彻花园,一道旋风白影咣地从后头把傅斯霆撞了个趔趄。

“怎么这么巧,我刚才在外头看到你,还以为是眼花看错了呢?”

某省首富家白家的少爷白裴皓突然出现。可为什么……他会整个挂在那穷鬼肩上,好像很亲密、毫不设防的样子?

“呀,厉非,霍总。这么巧你们也在啊?”

白裴皓这才看到还有两个熟人,刚打完招呼又向另一个方向毕恭毕敬:“郜伯伯好!”

霍成临一回头,就见郜云锋气势威严,亦笑眯眯走来:“裴皓还有厉非都在这,果然斯霆小友招人喜欢、很多朋友呐。”

傅斯霆其实当下有点懵。

隐约想起曲织帆跟他科普过,其实真正顶豪圈也没有多少人,所以那个圈里基本呈现一种“所有人认识所有人”,集体盘根错节的状态。

看他这样众星捧月,霍成临面上不表,心里一股火乱窜。

这穷小子他查过,确实没有背景就是单纯的运气好。但到底多么长袖善舞?短短三年不止厉非,竟连白家、连郜云锋都攀上了!

甚至从来阴鸷狠戾的郜云锋此刻看他,竟都有种看自家小辈的慈眉善目?

白家小子也跟他嘻嘻哈哈的没当外人。

霍成临回了酒店,把办公桌子上的东西乒乓打落一地,优雅的面容终于变得狰狞扭曲。秘书战战兢兢站在门外。

都说情种生在大富之家……

这话简直无稽之谈。他们这个阶层什么龙潭虎穴?吃人不吐骨头的名利场,但凡有点真心早就被扒皮抽筋渣都不剩了!

而厉非,作为这个圈子里最无可挑剔的珍宝和艺术品,构成他完美的最重要一点就是他极端理性和冷漠。

那种冷漠让他在娱乐圈、富豪圈这种复杂而纸醉金迷、充满诱惑的地方平稳谨慎,从不行差踏错半步。

拥有这样的伴侣就等于拥有一切。

那是一辈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也是一辈子可以膜拜的完美。

既是致命的诱惑,又是航行中永不熄灭的灯塔。神性与世俗性的完美结合。才是很多人意欲沾染他的根本原因!

可如今,机械神像竟有了自己的好恶,开始审判一切好的坏的崇高的愚蠢的。然后从他的万千膜拜者里,选了一个人加以厚爱!

多不公平。他甚至还学会了温柔缱绻,会用沉溺的眼神看着某个人,在那样的眼神里,爱没有阶级。

可万众觊觎的神像不该也不能是那样的!

霍成临现在倒宁可厉非永远做那个束之高阁的宝藏。恶龙夺不走,盗贼拿不到,国王的剑也无法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