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丞点头,视线随着他们的离开的动作落在沈聿身后的人,高大健硕,脸色虽然苍白但却难掩矜贵。
气度非凡,不知道还以为是古希腊的王子。
按现在是话来说,可能是个霸总。
乐丞那天换班之后就走了,所以并没有见过萨丁,看着他们并肩的背影,十分讶然。该不会是找到金主要去辞职吧?
没过多久,他的想法就被否定了个彻底。
只见沈聿带着人从经理办公室出来,进了更衣间,再换了一身酒保的衣服出来。
乐丞彻底惊掉了下巴,怎么,霸总陪金丝雀一起上班?
“你这是……”乐丞接住险些摔碎的酒杯,欲言又止地看向沈聿,不停地朝人努眼睛。
“这是我朋友。”
“你还有这种朋友呢?”乐丞恍然大悟,“所以你也是富家公子哥儿来体验生活的?我说呢,你刚来那会儿怎么那么格格不入,和人说话像个莎士比亚似的。”
然而,沈聿只是看着他笑,不承认也没否认。
这更坚定了乐丞的想法,一定是某种隐世大家族的继承人跑来体验人间疾苦,回去继承家业的!
瞬间,他看沈聿的眼神两眼汪汪,执起沈聿的手,说出了一句兄弟间重大的承诺,“苟富贵,勿相忘!”
“说什么呢。”沈聿虽然在这个世界待了很久,但对某些梗还是不太熟,他笑笑,慢慢推开了人。
“我懂我都懂。”乐丞握拳在胸口砰砰两下,“做兄弟,在心中。”
沈聿哑然失笑,有时候真的觉得这个世界很有意思。
没有奴隶,人口不能买卖,不能随意打杀,生命变得格外平等,只要有手有脚就不用饿肚子。
他挥了挥手,又回到萨丁身边。
“怎么?聊完了?”萨丁挑眉,“有一副好皮囊,魅力真大,这么快就能让人随意交心了。”
萨丁不理解他们话里的意思,但那个拍胸口的动作看懂了。“砰砰”两声,不就是我对你心动的意思吗?
萨丁轻嘲,还真是招蜂引蝶。
“大人是在嫉妒吗?”沈聿眯眼沉思,接着微微勾唇。
“你觉得可能吗?”
“好吧。”沈聿无奈,“但是我的心已经交给大人了,现在就要挖出来看看吗?”
“臭臭的,没兴趣。”
“我的血是臭的,心也是臭的。那以后可能要委屈大人一直饿着肚子了。”
很想反驳并不想喝血,但实在说不出来。萨丁皱眉,烦躁地扯了扯领口。
即使已经是最大的制服,穿在萨丁身上还是会很紧绷。
白色的衬衫,胸口被束缚带紧紧勒着,紧绷的衬衫更加不堪重负,随着动作几乎绷开,若隐若现出苍白的肌肤。
一对臂箍紧紧扣在胳膊上,性感的肌肉线条无处隐藏,夺取着人的视线。
穿上这件制服,矜贵的血族大人多了一丝性感,那股高高在上的感觉更加强烈,特别是现在满脸烦躁的样子,有种看什么都是垃圾的错觉。
沈聿突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他应该还缺一柄鞭子。
“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