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什么受害者,只有加害者。为什么宁愿付一大笔钱也要结婚?可以不结的。但他们自己忍不住,那就只能立法帮他们忍住。”
“舆论会很吓人,法院承受不住……”
“那你想怎么立法?”
“跟你反过来,结婚之后,夫妻俩只要起诉,就能从女方父母那里拿回全部的彩礼,久而久之,起诉的人多了,退还的彩礼多了,彩礼就不复存在了。”
“怎么证明彩礼是彩礼,如果通过中间人呢?”
“那就把中间人供出来,一起判了。”
纪明溪思考了一下,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想问,比如女方顾及亲情不同意怎么办?女方家人上门闹事怎么办?
不过,只要有人能通过起诉,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拿回全部的彩礼,就一定有人效仿,起诉的人多了,案例多了,早晚会动摇彩礼的根基。
也算是个方法吧,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还在思考,陆雨泽补充道:“对女方来说,幸福的保障是一群爱她的家人,一个爱她的老公,以及能养活她自己,让她不受控于任何人的事业,彩礼除了会物化她之外,对她没有任何好处,网上所有为自己争取彩礼的女性,都只是单纯地想不劳而获,根本没有看清楚彩礼的本质,而法律要做的不是为这群只会趴在别人身上吸血的人谋福利,而是解救所有被彩礼禁锢的底层女性。”
纪明溪“嗯”了一声,完全同意。
那条“不理解为什么女方会支持彩礼”的热搜点进去,有很多女方支持彩礼的言论,什么“谁不想要自家女儿嫁得好”,什么“不理解男方为什么穷到彩礼都不舍得给”,看得让人觉得悲哀。
真正爱女儿的父母,不会问男方要彩礼,只会自己给小两口一笔钱,真心希望两人好好过日子,男方要敢欺负女方,他们就敢提着刀上。
真正有钱的男方,给不给彩礼都有钱,只要他爱女方,就舍得为女方花钱。
收一笔彩礼钱,把女儿卖给男方的父母,真的爱女儿吗?
出一笔彩礼钱,买了个妻子的丈夫,真的会珍惜这个妻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