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这里有三天了,林诺是从这个贫民窟醒来的,一醒来就发现自己差点被卖,狠狠打了一顿人贩子,他填饱自己的肚子后,才能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首先,据祂所说,他已经卷入了《玫瑰之乡》所诞生的异化事件中,要出去就只有从外部摧毁载体,消灭核心人物,或者把整个事件掀翻。
就算时间流速不同,外面的人也不可能毫无反应,可他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天了,所以靠别人多半别想了,还有一个坏消息,林诺无法动用自己的异能了,再加上这个异化事件所展露的面貌无比庞大,那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杀死主角。
杀死这个世界的主角艾密斯特·利安德尔。
所幸,林诺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敢说没人比他更懂这个世界。
首先来说说《玫瑰之乡》这本书,文艺范的名字,内核还有点像爽文。
主角艾密斯特有个很模板的爽文身世,爹早死,妈改嫁,出生尊贵,是和皇室沾亲带故的贵族后裔,容貌出色,林诺特地用了一整页描写他的脸和身材,他还要有光明灿烂的未来,年纪轻轻就带领革命军推翻了腐败的政府,作为一个贵族造自己阶级的反,成为了掌握实权的领导者。
之后,他还要带领他的国家维斯卡洛,抵抗上一次的入侵者奥兰,目前正和他命中注定的宿敌——敌国将军缪兰·安斗得死去活来,至于后面?
林诺又没大纲,乱写一通,你问他,他自己也不知道。
还好,这个异化事件所演绎的时间是艾密斯特刚刚成为执政官不久,他正在收拾上任政府留给他的烂摊子,忙得焦头烂额。
林诺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但他现在没了异能,又是一个黑户,还得做一番打算。《玫瑰之乡》是一个科技空前发达的世界,没有真实的居民信息寸步难行,现在就只能在混乱的贫民窟待着。
在这里三天,看着无比真实的环境和人,他都在怀疑,这真的是一个虚构的泡影吗?
但联想这是一个祂亲自创造的异化事件,不是用残片万分之一力量所导致,一切就有了说法。
林诺告诫自己别把他们当成真的,他得回去,回到他爱的人身边。要是他犹豫,他就会如祂所愿地死在这里。
反复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林诺也不知道自己的失落感从何而来。但眼下还是要解决温饱问题,他脸不错,一路不少人想拐他,但林诺又不是个花架子,一路黑吃喝,瞬间暴富。
幸好这里还没淘汰纸币,林诺满意地摸着腰包,准备去安全点的区域租个房子。在路上,他看到了不少面黄肌瘦的流浪者,这个时代明明比他所在的世界进步的多,这都是因为战争和剥削。
上一次,维斯卡洛败给了奥兰,因此要支付大量的赔款,贵族和王室照样纸醉金迷,代价都转接到了平民身上。然后就是压迫到了极致,革命军掀翻一切。
不少读者认为这本书令他们毛骨悚然,不只是林诺天生的文笔,因为这里面有大量的死亡,主角也不是万能的,被他们所喜爱的配角随时都会死,旧贵族上绞刑架,底层人民活活饿死,在战争中一个个死去的士兵,再也不看不到明天。
有一群人怒批这是报社文学,还令他们不满的是主角几十万字了还是单身狗,别提什么后宫了。身边女性全是下属朋友,好不容易有一个病弱漂亮的贵族小姐,身世同样惨,和主角认识,勉强算个青梅竹马。
他们都兴奋起来了,大呼这就是女主,作者这个狗币也没说明本文有没有CP,反正他不拿稿费,写文很任性。
然后……主角很孤寡地表示要认她做妹妹,培养她做接班人,男读者们纷纷表示哔了个狗了,有一群淑女还磕主角和宿敌的CP,比如赵月磕得可起劲了。
林诺就……心情复杂。